延續”只要一句話,聊"再黃的話題"也不會被女生當做變態“
餐中我問了"閔"一個問題:你的朋友裡面,有不想結婚的嗎?
閔:嗯~~~大部份都會想結婚耶!而且參加完姐妹的婚禮後都會更想要結婚。姐妹都結了,自己沒結婚很奇怪......我:好像也是耶!不然就是不小心有了,被逼著要結婚,不結不行。
閔:對啊!有了當然要男生負責。
我:可是我覺得"不小心有了"就結婚是一個負責任的行為。
但是這樣的行為在我眼裡是個"十分不負責"的行為,根本就是在逃避責任,把爛攤子丟給臨危受命接棒的人,要"接棒的人"幫他收拾殘局。
如果你是個負責的部長,就應該集合相關部會的一級主管和人員,一起開會討論如何把已發生的事件後續處理事宜擬定出來,並全力去執行、調整,讓整個事件能夠圓滿落幕,再研討出如何避免相同事情再度發生,如果再度發生要如何把傷害降到最低,這才是一個負責任的行為啊!
"辭職下台,以示負責"-根本就是出一張嘴的行為,一點責任道義也沒有。
而"不小心有了"就真的是負責任的行為嗎?我看未必,這只能算負一半責任,因為你只是幫女生打破"未婚媽媽、未婚生子"的名譽負責任而已,小孩的未來、雙方家庭的相處、還有你跟老婆的未來,你真的都準備好負責了嗎?
有許多怨偶其實本來就不該結婚甚至是生小孩,就因為"不小心有了"不結婚不行,原本交往時就存在著性生活不協調、金錢觀不同、家庭暴力、惡言相向、沾染惡習、外遇諸如此類的問題,你覺得結婚後就會改善嗎?
有許多媽媽未來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,顧及自己的面子、相信自己能改變對方,一直忍受性生活不協調、金錢觀不同、感情越來越淡、家庭暴力、惡言相向、沾染惡習、外遇這類的問題一再發生,在這樣環境下成長的小孩是不會真正快樂的,甚至長大後也會"繼承"爸爸的好習慣,你真的會希望這樣的事情發生在你身上嗎?
同樣身為男人的我能很明確告訴你-不愛了,你跟小孩只是累贅,什麼都不是。
快速總結:
做愛的時候除了弟弟的外套要穿好,重要的是:女生也要勇敢捍衛自己身體的主權和自我意識的主張。不要再用小孩當籌碼,想改變或是綁住男人。這跟太陽打西邊出來沒2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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